各有关单位:
《温州市创意设计专业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温州市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于2026年7月21日-2026年8月5日在温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,具体反馈情况如下:
一、意见结果反馈
征求意见期间收到3家单位的反馈意见建议,主要是关于两份征求意见稿中的“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”,反馈单位提出“对无相关学历但已获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的人员,可以仅考察其在岗年限”等意见建议;关于对申报人员要求“从事工艺美术相关技术工作”,反馈单位提出“希望明确将‘业余从事工艺美术创作、研究、传承的人员’纳入申报范围。”等意见建议。
二、意见处理
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十分感谢各单位的积极参与,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。下一步,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,吸纳合理部分,在市人力社保局、市经信局的工作指导下,做好《温州市创意设计专业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(试行)》和《温州市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(试行)》的制定工作。在此,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职称工作的大力支持。
温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
2026年8月6日